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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层层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责任
更新时间:2011-04-07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陈福权    

   在罗平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66件,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对代表所提建议全部交由县政府办理。

  为使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县政府接到交办件后,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不到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一是落实相关承办单位,将代表所提的66件建议分别交由13个部门直接办理,并将办理工作责任一一落实到部门、具体承办责任人、部门主要领导、督促检查单位、政府分管领导,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规范办理格式,限定办理时间,严格办理要求,从建议答复形式到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不按规定要求答复,退回重新办理,至到符合规定要求。对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凡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对受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实属难以解决的,耐心细致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不得作出答非所问、模棱两可、敷衍搪塞的答复;三是加强协调沟通,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后,要及时采取电话联系、现场调研、实地查看、面对面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与代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和问题的解决;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作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牵头单位提供办理情况;四是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县监察局、县政府办信息督办科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通报和督促检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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