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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理案件
更新时间:2011-09-27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 王乔明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监督新举措,派人大代表对县法院审理的在全县影响大的刑事案件进行旁听。9月20日,罗平县人大代表认真旁听罗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受贿一案。上午8:30罗平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庄严肃静,书记员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就坐后,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被告人身份,并交待了被告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公诉人就被告人刘某担任罗平某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建盖综合楼中收受他人犯贿赂的事实进行指控,并一一列举了相关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认证。公诉人进一步发表了控诉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之后,被告人作了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全案审理结束,择日宣判。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共派人大代表 11 人旁听罗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4件。强化了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认识、以便更好的了解、理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对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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