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罗平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4-12-16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罗平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4年12月12日罗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罗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认真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皇甫昌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罗平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财税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种种困难,积极培植财源,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税收征管,严格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管理,确保了全县财政运行的平稳。由于各种政策和不可确定因素对预算收支的影响,需对2014年度收支情况进行调整,同意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70300万元调减为67000万元,县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260310万元调整为263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4397万元调整为16805万元,支出由26291万元调整为18799万元。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全面完成调整后的财政收入任务;要严格预算支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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