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5-06-15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罗人发〔2015〕24号

县人民政府:
    罗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认真审议了县教育局副局长黄保盾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会议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力抓好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指导工作还需加强、管理不够规范、供餐条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于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作为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任务分解到部门、到学校,责任落实到个人,监督指导到每个环节。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增进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家长会等多种媒体或平台,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深入宣传这项政策,促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管理者、实施者、受益者、参与者形成统一认识,准确理解政策要求,正确看待客观困难,共同探索措施办法,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营养教育活动,向学生、家长、教师和炊事人员、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加强对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认真总结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激励引领作用。高度重视相关舆情的收集和分析,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序推进、安全运转。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各环节、各方面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食品供应管理,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各个环节责任,严格把好采买、运输、储存、加工、分发食用等各个环节,严防不合格、不健康食品危害学生安全;积极创造条件,不断丰富供餐食品,逐步解决食物品种单一的问题,不断提高配餐水平。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补助资金足额专项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的原则,推行全县统一的公示方式,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注重全程监督管理,确保食品采购、保管、加工等环节不出现漏洞。切实加强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建立规范的用工管理制度和进出机制,抓好营养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炊事人员100%持证上岗,严格按流程规范操作,并掌握一定的营养常识和烹调技能;加强对代理炊事或参与制作、加工、分发食物教师的教育管理,严格进行从业体检,科学合理分配工作量,适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工作量过大影响身心健康和正常教学。
    以上意见的办理情况,在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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