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7-12-28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张崇伟 田伟    

    12月27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正萍、山中会、李吉平、蒋友贵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祺懿,县人民法院院长武韶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苍,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皇甫昌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板桥镇、富乐镇人大主席人选,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人大代表评议县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教育局关于〈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教育局工作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最后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针对即将召开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朱甫强调一是要认真抓好会议筹备工作。各会议筹备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会务服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二是要准备好代表议案建议。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准备工作,充分利用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实际,广泛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提高站位、认真思考、精心选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三是要组织代表按时参加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按人代会会议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域内代表、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要做好代表的来回接送工作,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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