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罗平县人民政府供销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4-08-08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罗平县人民政府供销工作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罗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供销社主任黄正康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罗平县供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全县供销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特别是改革改制以来,全县供销工作坚持从保稳定、抓改革、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积极推进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大力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了供销工作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中的重要“生力军”作用。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工作的领导。供销工作事关“三农”工作大局,应实把促进供销改革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认真研究帮助解决供销社在服务“三农”、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好质监、工商、税务、金融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供销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合作经济的发展方向和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充分利用组织体系完整,拥有较为完善的服务营销网络的优势,组织和发动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延伸农业产业链,把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建立健全农民利益相关的联结机制,充分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直销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方式,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效率。
    三、要进一步搭建网络平台,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在巩固现有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并促其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坚持“条件成熟一个,兴办组建一个”的原则,对市场前景好、交通便利、人口相对密集、经济基础好、消费水平高的地方,进行兴办组建,对建设的经营服务网点,要以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标准为重点,提升网络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网络转型升级,全力打造供销工作在经营的规模数量和覆盖面上作为农村流通主体的新形象;积极开展农业经营服务业务,不断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确保农民买到放心的农用物资,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保障。依托配送中心和规范化网点建设平台,积极推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提高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放心的消费,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四、要加强企业管理,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财政、农业、发改、工商、税务等部门在政策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做强做大以养殖业、加工业、农产品营销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不断优化产权结构,通过改造升级、企业并购、招商引资等形式,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盘活现有各类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为企业发展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加快促进生产发展。认真摸清基社服务网点和仓储建设情况,对已形成危房的服务网点逐一进行维修和改造,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供销队伍建设,努力拓宽用人渠道,改革用工制度,注重经营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不断为供销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意见的办理情况,在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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