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5-10-28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工作的意见
罗人发〔2015〕36号

 
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9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评议工作会议,在听取县工信局常务副局长保树培代表工信局作的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礼江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作的工作评议调查报告后,与会县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测评。参加评议的县人大代表43人,发出评议测评表43张,收回43张;经无记名投票表决,满意35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2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5.35%。
    会议认为,县工信局始终坚持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工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依托资源优势,巩固发展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协调和要素保障,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宽带罗平”建设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针对工作中还存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企业市场竟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低、生产经营难度加大,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前景堪忧,小微企业持续发展乏力,队伍建设与形势发展需要仍有差距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改进服务方式为重点,着力提高运行质量。一是完善各类监测平台,加大对各类企业经济运行监控力度,及时掌握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把握经济运行形势和政策导向,适时分析运行情况,及时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政策参考,确保实现全年工业总产值的目标任务。二是完善包保、帮扶机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挂点、中层干部抓点、基层干部蹲点的服务体系,广泛开展“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解难题”活动,做好发展工业经济涉及人才、资金、用工、土地和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服务,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关于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现有企业从税收优惠、资金支持、贷款贴息、技术人才、用工用电等方面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引导企业用活用足各种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争取技改项目和资金补助,积极推荐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各种发展资金和补助资金;加强企业融资服务,积极开展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帮助和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和调头资金筹集困难,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二、以引导企业创新发展为手段,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在对现有企业和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存量的同时,积极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大力培植新兴工业,注重后续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提高工业经济总量,鼓励、引导和扶持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提升企业适应市场竞争和发展能力。
    三、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增强园区服务功能。按照工业园区“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资本聚集、土地集约、功能集合、金融助推”的要求,以长青片区生物资源加工为示范引领,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公共配套,做好供水供电、绿化美化亮化、管网设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工业园区承载能力,积极引导符合政策导向有用地用房需求的企业入驻发展经济。
    四、以实现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推进工业经济稳步增长。一是立足资源、区位优势,围绕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定位和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搭建招商平台,积极做好项目包装、储备、论证、申报和招商引资工作。把好项目准入关,大力引进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环境污染小、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落户罗平,增加工业总量。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对引进的企业强化保障服务,使入驻企业留得住、建得了、能发展、有效益。二是引导企业开展各种外贸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外出考察和参加各类企业经贸洽谈会、展销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不断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是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关系,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有效节能降耗措施,加强节能监察,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环保节能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广泛开展节能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四是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各种制假、贩假行为;强化安全监管,认真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各种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排查和整治各类不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五、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关键,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要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率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为抓手,坚守责任担当,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完善学习制度,适时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信干部队伍。
    以上评议意见要及时研究,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财经工委。整改落实情况在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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